各位流动党员同志:
清明将至,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,弘扬优良传统,严明纪律要求,共同营造文明、安全、廉洁的节日氛围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倡导文明祭扫,弘扬时代新风
全体党员要自觉带头移风易俗,摒弃陈规陋习,主动采用敬献鲜花、植树绿化、网络祭祀等文明低碳方式缅怀先人、寄托哀思。严格遵守城市管理、消防安全等规定,不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物品,切实防范火灾隐患,共同维护整洁、有序、文明的城市环境。在返乡或异地祭扫时,要主动了解并遵守当地规定,积极参与所在地文明实践活动,展现党员的优良风貌。
二、严守纪律规矩,厉行勤俭节约
全体党员要筑牢思想防线,严禁借祭扫、聚会之机违规宴请、收受礼品礼金,远离黄赌毒,杜绝铺张浪费,严格遵守党纪党规。
三、强化安全意识,筑牢行为底线
出行期间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注意行车安全,坚决杜绝酒驾、醉驾、疲劳驾驶。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及违规活动,自觉维护党员形象,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望全体党员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带头遵规守纪、倡树新风,共同度过一个文明、清廉、平安的清明假期。
特此通知。
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党委
2026年4月3日
